据悉,天津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50座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完善“新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四级镇村体系,做好小城镇规划、新城规划、村庄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为区县预留发展空间。以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为龙头,全面带动各区县新城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居住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的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