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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连续3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年度20项民心工程重要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制定政策,指导推动各区政府和投资单位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任务。
二是规划先行,明确目标。天津市在2008年本届政府组建之初,即制定了2008年至2012年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四项住房保障政策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总体发展方向、工作目标以及各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了天津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的计划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将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全部分解到位,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区政府进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四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渠道,为住房保障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目前,在各地住房保障实施过程中,资金问题是重要的发展瓶颈之一,为了突破这一瓶颈的制约,保证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天津积极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取得了很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