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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申请开具税单需按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房子“限购”措施出台后,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单和补缴税款的人剧增。7日,市地税局提醒,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需分别提供不同的办理资料。
市地税局介绍,目前在用的证明个人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一共有7类:税收通用缴款书(电脑打印)、税收通用完税证(手写)、税收通用完税证(电脑打印)、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电脑打印)、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手写)、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电脑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其中,前四种为个人自行缴交或委托代征个税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后三种为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个人取得的完税凭证。纳税人可以将完税凭证直接提交给房管或相关部门。
市地税局还介绍,申请开具完税凭证需按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个体工商户业主申请以个人名义开具《纳税证明》,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主管地税机关前台申请开具。
个人如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属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或扣缴单位是使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即可开具;如果扣缴单位未使用申报软件申报的,纳税人必须通过扣缴单位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扣缴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