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将执行。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的别墅、小区顶层、一层房屋等,将被禁止上市再交易。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规委获悉,新规规定,在建成的居住建筑区域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
对擅自进行违法建设的,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决定,并告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在当事人依法改正后,及时通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暂停办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