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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3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实,截至31日下午,我省18个设区城市和14个县级市已全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控制目标的界定上,约80%的城市公布的是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部分城市公布的是低于人均GDP增长幅度,也有少数城市目标兼顾了两项指标。据了解,多数城市采取了邀请专家、两会代表共同商议的形式制定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南充市于3月8日公布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全省最早公布的城市,其控制目标为不超过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水平。大部分城市赶着30日和31日两天的“末班车”公布了控制目标。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也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3月底前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