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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在生活中会经常遇到要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情况,申请贷款、购置住房、出国留学、办理低保等都要有信用证明。企业经营者更需要经常提供企业的信用信息。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为加快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本市近日制定《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要完善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及时采集,加强管理,对信息的使用要做到安全保密。
六方面引入信用评价机制
本市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品和信用服务市场,形成“信用社会”。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并逐步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
开展股权投资基金信用评价。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信用评价体系,对基金募集、托管、投资、退出全过程的风险进行追踪评价,以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力争形成该行业的标准。
开展信贷市场信用评价。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借款企业实施外部信用评价工作试点,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并选取地方商业银行参与试点工作,完善后在全市推广。
开展制式合同市场信用评价。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等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供应商信用报告,作为申请入围的基本条件或参考内容;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在建设市场招投标等领域使用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创新型交易市场对进入市场的会员实行征信评级、出资能力评价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制度。逐步向电子化交易、现代物流等领域交易主体推广信用报告。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大型企业实施供应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把信用报告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条件之一。
开展理财产品信用评价。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要按照金融监管部门关于理财产品风险监管制度的要求,严格理财产品风险信息披露,充分结合投资者销售适用性分析,规范产品风险匹配的业务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确定第三方评价机构认定标准、理财产品评价收费机制和收费标准,将第三方风险评价报告纳入理财产品销售备案报告材料,在理财产品销售环节要求使用第三方风险评价报告和投资者销售适用性分析报告。
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经验,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期评价制度,对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国有重点企业及金融机构率先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
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特定目的公司评价。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特定目的公司的定期信用评级与项目融资债务风险评价制度,对其债务信用风险进行早期预警与动态监控,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外部评级报告进行贷款风险评估,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信息当日同步更新
完善数据库信息要保密
逐步健全完善包括法规规章、信用标准、奖惩政策在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指标体系。参照国家标准确定信用信息数据项,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统称两个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目录。明确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程序、安全保密和监管责任,制定社会不同需求用户获得基础信用信息的范围、方式、途径和程序,保障基础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明确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条件、运营规则、从业人员资格以及信息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信用数据库信息及时更新
分期进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首期建设任务主要是完成两个基础数据库系统整体设计和开发,实现本市工商、质监、税务、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及公积金等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整理,基本达到基础数据库提供对政府及社会不同需求的初步信息服务。信用信息提供部门的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专网相互隔离,各信用信息提供部门确保每日定时统一传递数据信息,实现两个基础数据库信息的当日同步更新。设立天津市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中心,负责两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加工、处理、查询及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