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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南开区发展楼宇经济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南开区将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步伐,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改造升级,在3年内集中力量打造10个“亿元楼宇”和15个千万元、百万元以上楼宇。
根据《实施办法》,纳入全市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以2010年单项楼宇纳税额度为标准分级,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支持其升级改造。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补贴;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的,给予800万元补贴;年纳税额在4000万元(含)至7000万元的,给予600万元补贴。对纳入全市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凡新引入外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湾、香港、澳门的企业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以及动漫、创意等高端业态企业和机构的,2011年至2013年其所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地方分享收入部分的各50%予以奖励。
另外,在南开区新注册或由外区迁入的企业,入驻区级重点楼宇的,前3个经营年度每年可享受当年留区税收40%的政策扶持;入驻普通楼宇的,前3个经营年度每年可享受当年留区税收30%的政策扶持。纳入南开区区级重点楼宇的,该楼宇管理方每年可享受楼宇内属地注册企业产生的留区税收比上一年度的净增长部分20%的政策扶持;该楼宇的属地街道或责任部门,每年也可享受与楼宇管理方同等比例、同等额度的政策扶持在南开区注册并开发建设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大型商务楼宇的企业,前3个经营年度每年可享受当年开发商务楼宇留区税收40%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