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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市住建委及时进行部署,对全市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开展了全面认真的排查。
本次共检查了保障性住房7项,建筑面积212254㎡,棚户区改造项目18项,建筑面积1012149㎡。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有明显提高,建设单位能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够较好执行质量规范。但是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不严,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不能按照要求到岗,部分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差,质量内控流于形式;部分监理单位不重视监理工作质量,人员配备不足、责任心差,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旁站、巡视、检查不到位,对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没有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及时有效的整改。
这次检查共查出工程资料和实体质量方面的问题50余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要求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关系到中低收入群众最基本的住房状况、关系到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是住建系统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需要重点关注、严格管理的工作内容。2011年,我市保障性住房计划完成廉租住房7200套,经济适用住房880套,公共租赁住房2045套,限价商品房1500套;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3000多套,约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区项目量大面广,工程质量监管任务繁重,因此,住建委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力度,并从以下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
一是对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所有建设工程,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建、招投标,要有合法完备的施工手续。坚决杜绝无资质、挂靠资质施工的行为,坚决杜绝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及验收监管。严格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条例》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全面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按照《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关键岗位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加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并按照今年质量工作要点,重点治理墙体裂缝、铝塑门窗质量、屋面防水等质量问题。同时依据《巴彦淖尔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并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采取执法大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隐患并予以纠正,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工程质量。 (常青王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