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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工商局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市场主体准入、信息服务、全职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楼宇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楼宇经济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用足用好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放宽经营范围、拓展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新兴行业发展、支持经济功能区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市场准入方面支持楼宇经济服务平台建设,只要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管理的一般规定,允许为亿元楼宇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以所服务的楼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如天津XX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XX写字楼商务服务中心等。支持利用亿元楼宇创设集中办公区吸引现代服务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金融等行业企业进驻,在营业执照“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栏内缀以“集中办公区”字样。支持进驻亿元楼宇办公的企业与其业务关联企业(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基金企业与管理公司等)在同一经营用房内办公。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在对亿元楼宇资源、进驻市场主体现状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基础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建立楼宇经济发展服务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开展针对性调研和分析,定期编制市、区县楼宇经济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同时将引导扩大商标注册,扩大楼宇的知名度,打造特色品牌楼宇。支持亿元楼宇利用品牌、信誉、地域等优势拉动周边经济,建立以品牌楼宇命名并与周边区域经济配套的特色街区;支持品牌楼宇将周边良好企业通过特许方式授权经营,逐步形成服务功能完备、资源利用充分、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品牌楼宇效应。(滨海时报记者 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