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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许先生两年前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三房两厅的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是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6100元。
交房后,在装修时许先生发现房屋只有115平方米(建筑面积),相差5平方米,多交了30500元的冤枉钱。这冤枉钱该不该退,该怎样退?
带着这些问题,许先生今日(13日)咨询了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王焕清认为,许先生的购房合同在面积上的约定以建筑面积为出售面积,建筑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而在合同上公摊面积又没有透明度,开发商不告诉你具体的分摊面积的位置在哪里,具体的面积是多少,这就为某些房产商造假提供了机会。
现在,许先生所买房屋的误差绝对值为5平方米,根据2001年6月1日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面积误差比超出绝对值在3%以内即3.6平方米的钱应如数退还,面积误差比超出绝对值3%的1.4平方米应当双倍返还。因此许先生可以向房产公司主张退款39040元。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卿丹律师提醒,消费者要想在面积条款里保护自己的利益,应该要做好以下几个准备。
第一,要在合同里把面积条款写清楚;
第二,要把公摊部位写清楚,公摊部位在什么地方,公摊面积的细节性尺寸是多少,一定要逐项列明,因为这有可能对你来说是几万块钱的损失;
第三,要写清违约责任,让房产开发商不敢在面积上欺诈,他欺诈感觉到自己不合算才行;
第四,要做好心理准备,假设无法就面积条款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不买了。(记者任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