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口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牵头筹建公共租赁住房,各用人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本单位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对于租金标准,方案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点评:长沙市的做法可谓舍小利谋大局,花一定本钱解决租赁房问题,就可为长沙留住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毕竟优秀人才是一个城市的活力、魅力、创造力、竞争力的载体与体现。市民能够安居,城市才能安然发展。(记者姚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