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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获悉,今年经适房补贴家庭名单开始公示,目前共有645户家庭符合条件,每户可获70911元补贴。在7日至21日的公示期内,市民对申请家庭有异议,可以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
7日下午,记者在日照建设信息网的经适房补贴家庭公示名单中看到,在公示的645户家庭当中,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标记为“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日照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山东金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三银纺织有限公司、东港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等。其中,以日照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东港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居多,总数为187户,占到了申请总数的28.9%,其他的家庭多来自市内各大企业。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集中在这三家单位,主要是因为一些下岗职工和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将档案托管在市(区)人社主管部门,并非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多集中在一些大型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对于这些将档案托管在人社主管部门的申请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在审查时只能对车、房等个人财产拥有情况进行核实,而无法对收入情况进行根本的了解。因此希望广大市民对名单上的申请人进行监督,把补贴留给真正需要的人。举报属实的,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将奖励最早提供详实情况的举报人1000元,对举报人的信息会予以保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跟廉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形式相同,经适房货币补贴也是以支票的形式予以支付。在公示结束后,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将给申请人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人可在市区内的房地产市场自主选择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房屋交易完成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许可证和房产证到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领取补贴。
记者了解到,本次申请经适房补贴的家庭共有662户,在审核过程中发现9户不合格,还有8户自动退出,最后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的是645户。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购买的住房,5年内上市交易的,全额退回补贴;超过5年、不满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补贴总额的90%退回购房补贴,每增加一年递减10%;15年以后(含1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退回购房补贴。未按规定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记者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