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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民陈女士在金凤区的紫檀水景小区,花近80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当她今年准备装修时,却发现新房负一层的地面有很多裂缝,有些达半指宽,部分地面出现下陷。“装修工人随便拿木棍一撬,就掉下一块水泥,装修公司也不敢装修了,怕万一房子弄坏了,责任说不清。”陈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管理紫檀水景小区的宁夏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它是小区开发商——宁夏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说:“业主的要求我们做不了主,跟施工方负责人也说了,但业主要求把地面全部砸开,地热管也要重新铺设,所以一直没达成协议。”
那么,陈女士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据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雪峰介绍,陈女士应该先对房子所出现的裂纹做一个房屋质量鉴定,如果属于房屋施工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必须返工维修。同时,陈女士还应看下购房合同,开发商对维修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应进行保修,修复好为止,但如果裂纹是住户自己改装导致的,用户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此外,如果跟开发商多次联系无果,影响使用和居住,住户可以先行修复,垫付的费用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和赔偿。”(记者崔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