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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我的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20万元,我与儿子一起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吗?有何限制?如何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既是购房人又是借款人,并且和配偶未负有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可以按照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且不能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取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2、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及复印件一份;3、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4、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职工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具体问题还可以拨打962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