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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小区共有的空地上停车,仍然需要向物业公司交停车费,且物业对停车费的使用也从不公示。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并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市民为何对小区停车收费不满?物业对停车费到底怎么使用?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反映
有钱难买停车位
物业收费不公示
家住水印都市·南浦苑的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在该小区停车需到物业办理月卡,每月交费50元。“刚住进来的时候,小区的车还不是很多,车位也基本够用,但随着小区住户增多,机动车也迅速增加,现在车位根本不够用。”陈先生说,如果晚上回来得比较晚,就基本没有车位,只能到小区外停车,非常不安全。
最让陈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小区内竟然还停了几辆大巴车,“这是我们业主的公共用地,为何业主交了钱还没位置停车,而却有位置给外面的车辆停靠并收费呢?”
市民刘先生住在梨园小区,他说,几年来,小区物管服务没太多变化,小区环境也未见有所改善,但停车费却没少交。“物业从没有公示停车费使用情况,这笔钱应该用于改善小区环境,提升服务才对啊。事实上,小区服务没有任何提升。小区的停车占用了我们所有业主的公共用地,受益也应该用到所有业主身上,但我们不仅拿不到车位出租的一分钱,小区环境还因为停车变得越来越拥挤。”刘先生说。
调查
水印都市
南浦苑
物业:合同明确停车费归物业所有
小区停车费到底进了谁的腰包?又用到哪里去了?记者昨日对市内几家小区物业进行了采访。
8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抚河南路的水印都市·南浦苑小区,小区内的道路规划有停车位,但仍有许多业主自行安装了“停车卡”占据停车位。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徐长青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停车收费是50元/月、电动车(带充电)20元/月,目前,该小区大约有120多辆机动车,这样算来,每年停车费大概有8万多元,这些费用之所以未公示是因为该物业在进驻小区后就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上面写明了停车费归物业所有。而且该小区物业费较低,1到4层是0.85元/平方米、5楼以上1.05元/平方米,停车费是当作收益补偿给物业的。
梨园
小区
物业:停车费还不够发保安工资
随后,记者又来到迎宾大道的梨园小区,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江铃集团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贵友告诉记者,小区的停车费是80元/月,去年收取的停车费大概有40多万元,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支付该小区保安员的工资。该小区物业费是0.6元/平方米,由于该小区面积大,光是聘请的保安就有80多人,加上小区的水电费差价,40多万元的停车费只是杯水车薪。
为何不把停车费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呢?张贵友表示,小区管护费用这么高,物业收取停车费作为贴补到小区管护中是正常的,目前差价这么大也不好公示。
说法
房管局:物业成本以外收益归业主所有
对于小区停车费应该怎么用一事,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邓长水处长表示,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属于道路停车,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其收益属于公益收益。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对于停车费,物业在除去对停车位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外的剩余费用归业主所有。
物价局:收费标准未超出最高限价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管收取200元/月以下露天停车费没有超出《关于制定南昌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至于停车管理混乱、车辆受损等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反映并协调解决。
律师:是否收费业主定费用支出要公示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地面停车位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小区地面停车场是否收费,应当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而不是由物业公司来决定。收取的车位占用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归业主所得的那部分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和维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但必须把费用的收取和开支的具体数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