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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在房产证、商品房交易合同上加名的问题成了焦点。购房后,要求在合同上加名或房产证上加名,这能否实现?青岛目前政策如何规定?8月22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根据规定,签订新房合同后,如果想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只能撤销网上签约,还要查限购情况,根本无法实现,政策也不允许。在房产证上加名倒是可行,不过加名需要缴税。虽然目前咨询加名情况的人很多,然而还没有一笔这样的业务。
8月22日,记者咨询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了解到,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李沧区某楼盘营销总监告诉记者,一周以来,不少老客户打电话咨询合同加名问题。22日下午,记者咨询税务部门,给的答复也很明确,房产证上加名可以,通过赠与方式进行缴税,但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业务出现。
对于房产证加名字的具体程序,记者了解到,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出具《住房情况证明》。买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时需提交《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拿到相关证明以后,才能进行赠与办理,缴税,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