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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5日电:10月15日上午,天津市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开考,全市30556名民警分三天在35个考点参加考试。自2012年起,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定期举行。
为切实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水平,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公安部自2011年起在全国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市公安局加强领导,将开展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当成一件关系全局民警切身利益和推进全局执法整体工作的大事来抓,确保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有效顺利开展。
此次执法资格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每个考场均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考试期间,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公室进行了巡考。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民警均需要考试的科目,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基本概念、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等基本12项考试内容。警种专业科目分为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专业。这些专业的民警所考试的内容除公共科目外,还包括各自执法办案中应知应会的专业法律知识。
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晋升采用逐级升级方式。人民警察申报上一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应当先取得下一级执法资格等级。今年全体民警都从基本级考试考起。今后入警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上岗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并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执法资格等级有效期为五年,人民警察应当在执法资格等级有效期届满前,重新申报并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执法资格考试情况将纳入民警档案,作为晋升职务、级别的重要依据。
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表示,执法主体建设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执法主体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质量。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通过抓紧抓实,进一步促进广大民警自觉学法、真正懂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通讯员刘晓霞卢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