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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月22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解读二套房贷款政策。按规定,居民在前一笔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没有贷过其他住房贷款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为首套贷款还清5个工作日后,首付不低于5成。配偶如有住房贷款则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人离职期间暂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热线中市民许先生咨询,他现有婚前住房一套(现金购买),并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住房,由于工作变动现欲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并将房屋卖出。买房后能否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是多少、还清贷款多长时间后才能再次贷款、目前处于离职期的许先生在新工作开始前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等问题困扰着许先生和家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按现行政策,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按照住房贷款笔数进行认定,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建议许先生在办理贷款前到银行查询。根据许先生描述的情况,如配偶无住房贷款记录,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为二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50%,并在首套公积金贷款住房贷款还清后5个工作日后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如配偶有住房贷款记录,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目前许先生处于离职期间,其住房公积金也曾连续缴纳2年半的时间,但根据规定,许先生近期尚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因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离职公积金断缴后,则视为不符合连续缴存条件,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