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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2011年的最后一天,连日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业务的市民人数明显增多。今天上午,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实现了跨区县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在全市每个区县的管理部都可以受理人们的提取申请,具体地点请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fgjj.cn)。
市民赵先生问:我户口在河西,在津南区购的新房,该去哪个区提取公积金?
答: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都可跨区县办理全部缴存、提取业务。除了工作日外,职工在周六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担保费补贴、账户转移和贷款申请等全部个人业务。实现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不需再提供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只需携带公积金龙卡和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市民张女士问:公积金担保费有何补贴政策?
答:根据政策,现在有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担保费补贴,第一是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房屋被拆迁人,经房管部门批准可以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是缴存职工或配偶经房管部门批准,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以上职工购房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正常还款时,可以申请贷款担保费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补贴手续。
市民陈先生问:如何办理退担保费手续?
答:请您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到您的贷款银行办理清户手续,然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清户资料到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担保注销和退费手续。
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示准备办理打印公积金还款计划表的市民,要到贷款银行进行打印,请咨询所在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