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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推动违法用地项目整改工作,本月起实施《天津市治理违法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办法》。今后各涉农区县治理违法用地的情况将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凡辖区内违法用地超出年初确定的控制指标,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出让备案。
办法规定,每月底,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总队负责统计各区县当月新发生且未整改到位的新增违法建设用地面积,与各区县月违法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将超过控制指标的情况,函告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部门以及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负责挂钩把关,暂停超标区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违法用地面积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经整改低于月控制指标的,将对其解除挂钩,恢复整改到位区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