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天津市出台多项政策,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驾护航。
今年本市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实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严禁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
今年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符合规定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优先办理项目审批和企业债券核准手续。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利率下浮时其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