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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如今楼市浓厚的观望氛围着实令买卖双方都有些举棋不定,特殊的市场环境也会衍生出特殊的交易形式。如今的二手房市场,一些有着刚性居住需求的购房者,或是出于同时买卖的时间差,或是出于对房价贬值风险的规避,选择和业主约定对意向购买的房屋先支付租金进行租住,待房款集齐或对房价达到心理预期时再进行购买。今天,我们请到两位卖房人苏小姐和毕先生,分别谈谈对这种交易的看法。
苏小姐:我不支持卖房人接受这种条件,原因很简单,卖房人多数都是急用钱的,否则也没必要卖房,而这种“先租后买”的方式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买方很大程度上也可能不买,这就白白浪费了我们卖房人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买家的机会。我觉得卖房人还是应该自己先确定好,房屋到底是出售还是出租,尽量不要选择这种模棱两可的交易方式。
毕先生:我作为卖房人有不同的看法。就拿在售的房子来说,虽然地点好,户型好,装修也好,但是因为总价比较高,况且当前购房者对价格还有很强的降价预期,所以来来回回看房的人很多,但能拍板买下的人还没有。这说明当前已经是买方市场,对于“滞销”的房子,如果买房人确实有购买意愿,但因为资金短期不能筹齐等原因,选择先租后买,我认为是可行的。这和我们卖房人在行情不好的情况下选择“售转租”是一个道理,一方面可以收到租金,另外也可以得到一个意愿强烈的客户,总比房子空在那里要好。
苏小姐:如果购房人真有意买,完全可以和卖家商量先支付定金,然后在全款筹集齐全后过户,而非先租下来。这种“先租后买”是明显对购房者有利的,一方面购房人通过租房解决了居住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在租住期间更灵活的看房选房,甚至随时退房,更重要的是,假如我们找到了合适的卖家,租房的人还可以主张自己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怎么看,我都觉得对我们卖房人不公平。
毕先生:买家确实有比较选择的权利,苏小姐不能因为买家选择了更具性价比的房子来觉得对卖房人不公。我觉得交易就是买卖双方的诚信磋商,如果价格双方都能接受,交易还是很顺利的。就“先租后买”而言,的确有利于买方灵活选择,这是由现在的买方市场决定的。“优先购买权”,法律上指的是在同等价格下,如果你找到的卖方可以支付较高的价格,那么承租人也不能享受优先购买权,这对于我们卖家并没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