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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海口市住建部门获悉,海口琼山区已停工多年而具有原报建手续的建筑,能够进行重新复工,目前该区已经批准复工的楼房达29处。这就意味着原琼山县建委或琼山市建设局批准建设的楼盘,开工后由于种种原因停建,现在可办手续重新“复活”。
日前,记者在琼山区采访时发现,府城镇下坎路的某公寓施工现场火热,楼房已拔地而起。“该楼房原已报建18层,但后来停工,属于复工工程。”琼山区住建局负责人说。
据介绍,复工项目都是原琼山县建委或琼山市建设局报建的,但因为“海口、琼山两市”合并后,海口市住建局不接收原琼山县建委或琼山市建设局的档案材料,所以材料一直未移交,后来有公司及个人反映以前报建过的工程能否续建。对此,去年,该局针对此事向海口市住建局去函请示咨询,最后得到复函称,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复工手续的建设项目,由琼山区住建局核验施工许可证。
为此,琼山区住建局设定了建筑复工的条件:查档、现场调查核对、符不符合总规、已建地基检测需合格,而且四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