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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找按揭公司、找银行、去房管局递件。对于二手房买家来说,这个流程再熟悉不过。不过,这些繁杂的手续,可以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从2010年7月起推出的“一站式”服务中化解。公证处开展二手房交易业务,一手帮办买卖双方搞定除谈价格以外的整个交易流程。
公证处能否代办二手房交易?公证处与中介有何区别?随着服务的推广,这些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疑惑和讨论。
“买卖双方仅需对交易房屋的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公证处签署法律文件,其他工作全部由公证处管理完成,直至出具房产证。”这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推出的“二手楼交易公证一站式服务”中的承诺。
有专家称,“海珠公证处的做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弥补我国目前中介行业和公证行业立法的缺陷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对规避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和遏制黑中介的不法行为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不过,此项从2010年7月开始实施的服务项目,随着知名度的提升,也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诈骗频发
二手房交易市场风险日益凸显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二手房的交易也越来越活跃。但是,二手房交易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买卖双方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特别是频频发生的涉及二手房交易的诈骗案件。我们推出这个‘一站式服务’,就是为了降低二手房交易中的市场风险,保护买卖双方的财产安全。”海珠公证处主任陈小萍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有从业于二手房中介行业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随着市场的过热,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陷阱也越来越多,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这种现象在全国业内是不争的事实。
“因为楼价的上升或者下降,买卖双方由此产生的‘反价’(意为对当初约定的交易价格反悔)或‘挞订’(广州口语,指在房价的波动下,宁可退还或放弃购房定金从而获利)现象也非常多。”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房价一度大跌,王女士想将一套三居的房子转让出去。看中此房的陈女士遂通过中介与王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5万元的订金,并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月后办理房屋付款和过户等相关手续。然而,王女士一直以在外地为由迟迟不协助陈女士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房价上涨,相比一年前翻了几倍,王女士以丈夫不同意其卖出为由毁约,并主动提出双倍返还定金,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全国各地假冒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使当事人利益受损的案件频发。作为一般购房者很难像专业人士那样,一眼识别出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另外,房产的查封、冻结、抵押等信息也可能不在房屋所有权证有所体现,这更加大了房产交易的风险,也让“一房两卖”的争议屡见不鲜。
“在业内,二手房中介吃差价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举例说,比如,某位业主向中介开出了100万元的售房价。但是,中介公司了解到,有人愿出110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购买此房,中介公司则会让自己的人出面收购此房后再转售给价高者。由于目前市场的实际操作中,很大一部分业主都会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因此,中介公司拿着原房主的全权委托书,很顺利地就将房屋过户到最终购买者名下,而且还不露一丝痕迹。该业内人士指出,“这其中,受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记者了解到,房产交易需要在地税局、财政局、房管局等几个部门之间办理相应手续,还不能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理,很多时候交易双方为了节约时间、减少麻烦便借助于房产中介机构的专业性,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一些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房产中介机构的确为交易双方带来便利,但是运作不规范的中介机构也着实让交易双方吃尽苦头。吃差价、乱收“加急费”等,让交易双方交了不少“冤枉钱”,甚至有些中介机构只收钱,不办事,买卖双方也无可奈何,只能是自认倒霉。而近几年在国内许多城市出现的中介机构携款潜逃等恶性事件,更是让双方放心不下。
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除了吃差价,乱收费以外,还有不法的中介公司利用业主的信任,在拿到全权委托书后,将业主的房产一房多卖,在拿到购房款后溜之大吉。而事后,法律责任却要委托卖房的业主承担。”
在广州,“信用通”诈骗案几乎家喻户晓:广州市信用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某伙同公司员工,合伙诈骗委托他们出卖房屋的业主。该公司业务员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信息,主动致电联系业主们,引诱他们与其安排的所谓买方成交(所有的买方都是信用通公司的员工亲戚或者受其指使者)。在所谓的买方支付三成首期楼款后,谎称剩下七成卖房款需通过银行按揭支付。之后,他们用假的按揭合同欺骗业主同意办理过户手续,从业主手中骗到房产证后马上过户到假买家名下,随即又以该房产作抵押,从他们找到的放贷者那里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证书等,还去房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借到的钱又会被信用通公司用于支付下一个业主的首期款或者短期放贷,赚取高额利差,于是又拿到一份房产证,又去抵押借款。
据悉,信用通公司共诈骗40位业主,骗取资金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