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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去年,我和妻子离婚,为了保障我再婚时不伤害儿子的权益,由我出资,给10岁的儿子买一套房子,作为儿子成年后的住所。可离婚后,我的生意一落千丈,资金周转困难。我想用儿子名下这套房子进行抵押贷款,请问能得到支持吗?
天津滨郝律师事务所李长宁律师: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其产权人也只能为该未成年人。父母虽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父母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沈先生为儿子购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房子的所有权就属于儿子,沈先生虽为其监护人,但无权再行出售、抵押,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