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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第十次党代会上获悉,天津市下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以下简称《计划》)。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到2015年,市、区县、校三级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逐步建立,实现学校心理咨询室基本覆盖。
根据该《计划》,天津将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程、法制教育工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程等十个方面,经过三年努力,使学校育人目标与职业岗位要求、德育课与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衔接更加紧密,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和法纪教育更加有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更加丰富生动,校园文化进一步繁荣。
《计划》指出,各校要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中。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对学生要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档案。要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沟通的心理教育网络,共同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
各校要全面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抓好每年9至10月份新学期的“行为规范及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意识,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让所有教师都负责到班,责任到人,担当部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成长导师”。加强对校园暴力、网络犯罪、勒索等中职学生的犯罪早期预防、预警和干预,建立学生校园伤害预警机制,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校园侵害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