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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在北京郊区的昌平、顺义、怀柔等地,以发展农业生产和生态休闲观光的农业园为名,对外分户出租的现象甚为火爆。
据介绍,这种农业园以独门独院的形式对外出租,一般出租年限为30年左右。以700平方米左右的一户为例,租金为19.8万元。
“如果中间遇到拆迁,剩余的租金全部返还。地上盖的房子以及树木等这些投资,我们会由第三方来评估,按评估单据,谁占你的地谁来补偿。”北京诚远农业园销售人员说。
然而,据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所谓的农业园一般土地类型均为基本农田,虽然前两年在相关部门大力整治下曾一度销声匿迹,但最近又重新活跃起来。
大棚里隐藏的住宅
近日,记者以客户身份来到位于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的诚远农业园,销售人员介绍,该园区的规划设施完备,适合休闲度假以及养老居住。
从销售人员出示给记者的诚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当地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上可以看到,其30年总承包额为2000多万元。该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同时合同落款加盖了村经济合作社公章以及村主任签名。
据介绍,该农业园对外出租的是独门独园,包括日光温室大棚、操作间以及部分棚前空地。其中,大棚占地8米宽、49米长,面积392平方米,棚前面积312平方米。
在销售人员的带领下,记者参观了该园区,园区建设较为平整,均为一排排温室大棚加一配房。规划面积为452亩。从A区到H区共划分为8个区,已有部分承租人入住。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温室大棚可以种菜,棚外的面积可以种小树,可以铺地砖。连接大棚的还有一个约12平方米的操作间,可以按自己的喜好装修,还可以加盖,前提是必须盖在大棚里,除了不能盖瓦房,其他都可以,且加盖面积最大可达110平方米。
“但盖在外面肯定不行,盖在大棚里面是可以的。”该销售人员说。并给记者提供了一些实拍已扩建的样板房。这些样板房前面可以有门有窗户,有木制结构的也有砖混的。
“房子可以盖总面积的15%,类似700多平方米的大棚可以盖11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水电、有线,宽带都已经接好了。”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此外,该农业园还配件了餐厅、诊所、超市、停车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如园区南侧是规划中的大型停车场,土地已平整完毕,园区西侧是其他附属设施,预计明年“五一”就可以建成启用。
擦边球再升级
事实上,在北京郊区,类似的项目不在少数。
在这一背景下,相关部门近两年加大了执法力度。特别是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联合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为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对设施农用地范围等的相关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另外还规定,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
一时间,类似以农业园为名的项目在对外出租时越来越谨慎。特别是在加盖房屋以及配套设施方面,已经不再轻易给客户承诺。
记者了解到,诚远农业园目前所建设的农业设施,基本符合日光温室的审批条件。但其承诺的温室面积、配房面积以及规划中的附属设施,则属于政策擦边球的灰色地带。
“我们是承诺建一些生活配套设施,但不能写在合同中。2009年时,政府部门拆了很大一批农业园,因为当时房子盖得太大。”昌平区另一农业园项目销售人员直言,即使对方承诺的附属设施都能兑现,能不能经营下去还是个问题。毕竟园区的人口少,经营成本较高。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承诺配套如果其按期建设启用,有违法嫌疑。如果不建设,对客户又有欺诈行为。但由于诚远农业园刚刚对外出租,还未涉及加盖房屋的案例,因此,执法部门也很难去处罚。
此外,与宣传中的如遇拆除经营方担责不同,在诚远农业园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显示,如果客户按出租方的承诺,加盖房屋后,如遇违法拆除,责任也将由个人承担,对方并未做出相关赔偿规定。
在土地类型一项目中,合同中标注为基本农田,而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含设施农业)。销售人员也表示,该规划已获得了昌平区农委的审批。
就此,记者联系到昌平区农委魏姓负责人,他表示,对于诚远农业园的相关出租项目,“建日光温室是经过审批的,但后期经营就是其个人行为”。
“但如果在原配房的基础上再加盖房屋是绝对不允许的。”该魏姓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