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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山一家售楼部买了一套99万多元的房子,首付交了40多万,不料申请按揭时被银行拒贷,开发商原承诺办不下贷款就全额给我退款,但一年多了,到现在仍迟迟不肯退款。”昨日,住洪山区卓刀泉市民刘女士着急的向本报反映。
刘女士自述:她是单身母亲,去年5月1日,她听说家附近的一家售楼部在卖鄂州红莲湖高尔夫国际社区的联排别墅,因她名下已有两套房,且有一套正在还贷,怕贷款受限,就到售楼部咨询,售楼部人员支招:可用她女儿名义来贷款买首套房。于是,她让正在美国留学的女儿回国签订购房合同,交了40.5万元首付。为让银行顺利放贷,开发商帮她假造了一份大冶市的“门面出租协议”,证明她女儿有能力还贷。可是银行审核后,还是拒绝放贷。开发商认为是她的原因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迟迟不退首付款。
记者昨日陪刘女士到该售楼部,问起假造“门面出租协议”的事,售楼部一张姓经理一口否认,说他们没必要为卖房帮刘女士造假,“因为这套去年卖百万元的房子现在已涨到120万元,我们巴不得收回另卖。”张经理介绍,银行拒贷的原因是查询到刘女士女儿名下有房,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记者联系到负责办理退款事宜的市场部徐经理,其介绍,银行拒放贷后,开发商答应为她办理退款,但她总对我们表示不信任,无法与其沟通,所以延误至今。
昨日经记者现场多方协调,开发商答应让刘女士女儿回国或下达正式委托书,委托刘女士或者开发商一方办理退房手续,即可为刘女士女儿办理退房退款手续。(记者梅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