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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饮用水11.4%的水质不达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我国存在城市部分地区供水能力不足、供水水质不达标问题突出、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亟须完善。
据水利部2007年对全国661个建制市和1746个县级城镇的455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显示,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
另据环境保护部2011年对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显示,约35.7亿立方米水源水质不达标,占总量的11.4%。
此外,我国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源地安全隐患多。大量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污染风险大。
解决途径饮用水安全将纳入考核
杜鹰表示,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地饮用水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并逐步向社会公布。“十二五”时期还将严把环评准入关,限制审批影响饮用水水源的建设项目,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示范。
同时,加强城镇供水安全监管,定期对供水企业生产运行、供水水质、服务质量、运营效率和成本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严格落实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要求。
另外,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协管,设立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人,到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