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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四兄妹前天下午一起上了法庭,哥哥老何告了妹妹小英一家三口。另外两兄妹出庭做证。哥哥诉称,妹妹一家三口占有了他在杭州城北一套78平方米的房子,要求归还。
老何以前是杭州某国企的职工,一个人生活。2004年,企业改制,宿舍被拆,哥哥能够拿到一套回迁房。当时政府拆迁补偿款7万,买房改房老何还缺14万。
老何说,14万确实是小英出的,不过当时手头紧,算向她借的。小英说,根本不是这样的,当时兄妹俩商量好,房子以哥哥的名义买,钞票小英出,房子也归小英。目前,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老何,但房子实际居住者是小英一家。而四个证人都说,听到老何亲口说,房子由小英办,办下来就算老何送给外甥(小英的儿子)的。
小英手头上还有一份证据,当年兄妹俩签过一份产权转移委托书。不过当法庭出示这份证据时,老何摇摇头:“这不是我签的。”最后,老何方面要求对委托书的签名做鉴定,妹妹一家也表示同意。(实习生董箫乐首席记者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