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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上,《关于规范居住地块以内城镇公共道路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审议过程中“敲打”个别官员,公共道路规划一定要公示,并且要写进预售合同,“如果审批预售证的官员把关不严,就要启动问责,谁发证谁下课,撤销职务”。
据悉,上个世纪末,广州形成了多个大型封闭式居住小区,而部分原规划在宗地以内本应对公众开放的城镇公共道路被纳入封闭范围,导致已建道路不开放、未建道路难建设等问题。在昨天的常务会议上,一位局长也坦言,自己居住的小区,原先也是先有公共道路规划再有小区的,“我提醒过有关单位,抓紧建公共道路,结果后来小区盖好了,路也被封闭起来了,再也修不起来了”。
陈建华听完讨论部署工作后,有感而发:明明公共道路早就规划好了,部分开发商就不告诉业主,这是欺骗人。“我以前在从化工作时就遇到一件事,有个发展商将一座公共桥梁纳入小区,并宣传成自己的私家桥,我马上将真实信息通报媒体,给他们曝光。”要保障业主、群众的公共权益。公共道路如果修建滞后,最后势必影响公共交通,也最终影响到业主自己的出行。
“管理部门也有责任,规定一定要细致,如果没有做到,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处罚措施”,陈建华接着说,今后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从科长、处长到局长,都要严把规划编制、建设验收、审查预售合同等系列环节,公共道路等公共设施要公示,“谁要是漏项,把证发出去就要问责,谁发证谁下课,撤销职务,不要和一些不规范的公司穿一条裤子”。
陈建华坦言,城市快速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有适度超前的意识,必须提前谋划,科学安排。(记者徐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