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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网上帮办任亚如即时播报张先生是河西区博轩园的业主,他向网上帮办反映,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称车位费每月300—400元,但是实际入住后,车位费却涨到每月800—1000元。
张先生告诉记者:“我是2011年购买的博轩园小区的房子,当时销售人员说车位租、买都可以,300—400元/月。后来房子下来了,物业张贴通知开始卖车位,价钱是22—40万元不等,另外,每月还要收取300元的管理费;对于出租的部分,如果不限时是800—1000元/月,限时(晚9点至次日9点)500—600元/月,超过部分按8元/时收取。”
另外,张先生告知:“后来有部分热心业主组织维权,目前授权签字已经达100多户,大家很理智的和开发商、物业协商,但是没有明显的效果,车位照卖,出租的部分改为800元/月。但这仍与卖房时的承诺相去甚远,我们广大业主不能认同。”
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收费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呢?记者咨询了天津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郭女士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车位费是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执行,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并没有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标准。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规定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建议业主可以找一下当初的宣传册或者网站上是否有这样的文字,如果有可以到工商局进行消费者维权。”
那么,销售人员当初的承诺是否有文字说明呢?张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只是口头承诺的,我们也找了一下,目前没有见过文字说明。”
最后,记者联系到开发商博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售后总监刘先生回应:“我们开发商从未承诺过车位费的事情,销售人员可能会因为买房拿提成,对业主有这样的承诺,我们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