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天内连审4人的拆迁窝案,禅城区法院昨日相当“热闹”。上午10时在禅城区法院的石湾法庭,张槎街道村尾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党总支书记冯润海,原副主任冯有德受审,下午四时在第十九审判庭,原张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人员梁建生,以及拆迁户冯祖建,也坐到了被告席上,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案情:改造办原副主任私改补偿款
据指控,2009年3月至6月,梁建生和冯祖建合谋后,由梁建生利用其负责佛开高速公路张槎段扩建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加大冯祖建在拆迁地段的房屋的建筑面积,虚增征地款;2009年4月27日,冯祖建收到第一期征地补偿款后,将10万元分给梁。同年6月,冯在签收第二笔征地款时被人察觉,为掩盖事实,梁向冯收回原拆迁合同,并将10万元退回给冯,重新按照正常标准实际情况签订了拆迁合同,并将第二笔补偿款予以更正。
此外,2005年至2010年,梁利用其任张槎街道房管所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人员责任初审村尾村民委员会报建材料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取村尾村民委员会十多名村民的好处费共计197200元。
2008年至2010年,梁利用其任张槎街道旧城改造办副主任之便,在佛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为村尾村民委员会谋取了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分两次非法收受村民委员会给予的28万元。
检方指出,梁建生与冯祖建合伙共侵吞国有财产249730元,两人应以贪污罪追究,该事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此外,梁建生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77200元。
原村委会主任:
村委会账上“套取”56万一半行贿一半贪污
2008年至2010年间,梁是怎么样利用其任张槎街道旧城改造办副主任之便,为村尾村委会谋取利益的?在上午对该村委会原主任、党总支书记被告人冯润海的起诉中,可以得知更详细的案情。
指控称,梁建生通过扩大拆迁面积,虚增青苗、林木数量等方法,额外获得更多的补偿款。例如,村尾村实际上达到补偿条件的青苗不到1000棵,但是冯润海跟张槎街道所签协议的青苗数量是2630棵,村尾村从中多获得了8万多元的补偿。据了解,村尾村一共因梁建生的关系多获得了68万多元的补偿款。
此后,冯润海、冯有德以及其他三名村支委商量后,决定送好处费给梁建生,后冯润海、冯有德指使该村出纳虚开收据,先后两次从村委会账上套取共56万元,在给了梁建生28万元后,剩下的28名元由冯润海、冯有德两人私分,各分得14万元。
检方认为,冯润海、冯有德二人在管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过程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尾村民委员会、冯润海、冯有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送国家工作人员28万元,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冯润海、冯有德以及冯祖建均认罪。梁建生则对大部分的指控予以否认。后来他承认曾经收过“好处”,但并不是“好处费”。至于为什么别人会给他“好处”,梁建生称,“因为他(冯祖建)的房屋很多都是在红线外,本来不属于拆迁的范围。”
案件并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刘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