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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年,在中央某部委工作的她将年满30。从去年开始,李琳琳的领导就放出消息,在通州果园地铁附近会有100套左右的限价房定向分配,部里符合北京市限价房分配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
李琳琳(化名)迫切希望拥有自己的住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明年,在中央某部委工作的她将年满30。从去年开始,李琳琳的领导就放出消息,在通州果园地铁附近会有100套左右的限价房定向分配,部里符合北京市限价房分配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
公务员身份的李琳琳在一部分公众眼里是被“痛恨”的特权阶层。每月3000多元的工薪收入是绝大多数公务员的收入现状,李琳琳也买不起房。
与此前获得经济适用房不同,近两年,分配限价房是中央部委职工的通行选择。李琳琳打听到,她在海关总署供职的朋友,将会分配到位于亦庄南海子附近的限价房。
另据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早前曝光出农业部团购800套的金隅景和园,参与团购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二者分别团购了200余套。
虽然1998年下半年国务院明确取消了住房实物分配,但事实上,变相的公务员福利分房一直没有消失。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看来,按照收入条件来看,公务员是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并且国家政策一直没有取消(他们获得保障房的资格)。
保障房多通过摇号确定购房资格。这看起来很公平。但让很多公众感到十分困惑的是,部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有资格团购保障房项目,定向分配使得他们不必参与公众摇号,只需在单位小范围内竞争即可。在质疑者看来,这显失公平。
公务员保障房的特殊渠道其来有自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中提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可以多渠道并存:一是“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二是“有建房土地或相对产权有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这项政策明确了部委公务员住房的两个出口:一是由“两局”统建统分,是为“主通道”;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
而这个“一定时期”并没有规定是多长。之后,在1999年国务院下发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2005年的《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都有类似规定或配套实施办法。
特权阶层获得额外福利?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单位一位中层告诉记者,是否能分到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单位的一把手,是否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去这件事。有些单位是通过自有资源去置换土地或者是房屋,为员工解决问题;有些单位是自己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