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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科长刘婕做客北方网《楼市精英谈》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确实感觉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流程,而且也体现了公开、公平和公正。那么,公租房有无针对外来人群的规划,比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比如针对在津就业的大学生有无相关政策?这方面请刘科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刘婕:在津就业的大学生如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户籍,年收入低于3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条件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租房申请。《天津市公租房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公租房的第三类出租对象就是“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目前,我市拟定了关于外地来津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储备,将视房源建设等情况,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外地来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