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日前在北京、辽宁、山东、江苏、广东等地采访时发现,在中央14部委一片“清理整顿”声中,小产权房悄然变异为“农业生态房”、“养老公寓”、“会员制农庄”等,通过“以租代售”、“使用权代替产权”、“荣誉村民”等方式换装入市,其形式设计精巧,旨在逃避政策法规的约束。(9月3日《经济参考报》)
小产权房换个新“马甲”,继续招摇过市,倘若任其疯生疯长的话,无疑将会带来新一轮农地入市潮。这就提醒国家层面,必须尽快给小产权房一个了断,不能再无限期拖下去了。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虽然可能的改革方案将遵循分类、分步的原则,对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给予严厉清理,但总体来讲,这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公共政策,仍是粗线条,需要细化、量化制度安排。
除对违法、违章建筑应坚决给予拆除外,首先,对于已颁发“准生证”的小产权房,要责令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出资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法定税费;对于小产权的普通住宅和别墅应区别对待;其次,要站在更宏观的视角,积极探索土地制度的改革模式,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和集体土地,构建统一协调机制,实现国有与集体土地统一、互补的市场供应体系。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不妨借鉴经济适用房回购的模式,通过制定一定的制度标准,对小产权房进行批量收购。这样既可以确保房产持有者的切身利益,也能够增加政府保障性住房来源多元化选择,从而实现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