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陕西省流动人口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办法》规定,在陕流动人口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的,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办法》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