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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商:9家房产中介违法
同时披露房地产经纪行业10项霸王条款被曝光瑞祥中介公司办公地招牌失踪受害租户称已报警
本报讯(记者张鑫)本来要整体出租的房屋被中介分割成小间、原本不存在的房源信息被登在中介的广告中……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市住建委通报,对9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予以曝光,同时披露了存在于房地产中介行业的10项霸王条款。
市工商局表示,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388户,要求77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令改正,立案房地产经纪违法案151件。
其中,北京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分别存在占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等违法行为,且均不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经查,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问题最多,被投诉29起,共发现存在4种违法行为。
目前,两部门已取消其网签资格,并追回消费者损失10.64万元。这也意味着,沃居已失去二手房交易资格。
9家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
北京瑞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明润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恒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中天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润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乐成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林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凯成永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
十大霸王条款
1、“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
2、“自本协议签署十二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2.5%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3、“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
4、“业主、客户双方通过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确认均属无效。”
5、“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6、“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
7、“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
8、“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则违约方或者合意解除协议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房价的2%向居间人支付服务补偿。”
9、“委托人不得解除对居间人的委托。”
10、“本协议描述的该房地产基本情况与实际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现场
瑞祥招牌失踪租户称已报警
今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直门某写字楼内的瑞祥房地产中介。在其里外间格局的办公室内,几位深受其害的房东和租户正在此处讨要说法。“再不来,我们就没地方住了。”在北洼路某小区租住的小胡和另几位租户说,此前中介人员告诉他们,租金已交给房东可安心居住。而今日一同前来的房东却说:“中介就让我直接把租户轰走。”
虽然工作人员称不知道被曝光一事,但前天刚来过的小胡却说:“就隔了一天,外屋的电脑和招牌就都不见了。”租户和房东称,已报警寻求帮助。文/记者刘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