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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魏彧)为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发展,本市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关于促进我市村镇银行发展的意见》,推出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加强金融服务,加快实现“草根银行”在全市重要乡镇营业网点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本市共成立6家村镇银行,预计将于年底前还有两家完成设立。其中,今年5月底完成改制重组后揭牌的华明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亿元,今年底将实现利润1000万元。据市金融办负责同志介绍,未来三至五年,本市将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村镇银行在所在区县示范小城镇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吸纳当地民营企业和经济组织参股村镇银行建设标准化民营银行等措施,补足金融服务的短板,实现“草根银行”全覆盖。
本市对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在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同时,本市还将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对当地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的村镇银行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含5亿元),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下、3亿元以上的(含3亿元),奖励500万元。村镇银行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其缴纳契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前三年按其缴纳房产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村镇银行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50%标准给予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标准给予补助,后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标准给予补助。
对于村镇银行从外省市引进且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行长、副行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三年内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