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昨天(23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实施严格的噪声环境保护政策,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现在起到2015年,本市将再建“安静居住小区”100个,使安静居住小区总数达到337个,占全市小区总量的1/3。
本市将加强城市道路噪声污染控制,在敏感目标稠密的地区设立噪声监控系统,对于道路两侧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居民、文教区,采取隔声屏障、建筑物隔声等防治措施。完善道路系统,新建道路与居民住宅楼、居民小区保持合理的缓冲距离。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减少鸣笛、降低噪声。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的管理;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开展夜间环境噪声现场巡查,对噪声敏感目标集中地区实行施工噪声监控系统,加强现场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