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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商人因投资经营失败,债台高筑,竟用假房本骗得朋友30万元借款用以偿还债务。现该行骗男子已被河西警方刑事拘留。
140平方米房子作为抵押
不久前,一名中年男子王超急匆匆地跑入公安河西分局桃园派出所值班室,称被他的朋友李金骗走了30万元现金。
据王超介绍,2011年8月底,王超通过朋友认识了李金,当时,李金称因做生意时资金短缺,打算从亲友处短期借用几十万元,愿以他自己在河东区的一套140多平方米的住房作为借贷担保。随后,王超借给李金30万元,并将该套房的《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物由自己保管,借款期限为一个月。
欠款逾期几次催促均未果
一个多月过去了,李金迟迟没有还款,面对王超的多次催促,李金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又过了几个月,李金的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了。
这时,王超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就拿着李金的《房屋产权证》到房管部门核实。核实结果让王超懵了,该《房屋产权证》所标注地点与登记明显不符,可确认是假的。
真房被查封靠假房本骗钱
眼看自己的30万元就要打“水漂”,王超马上报警,办案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李金确在河东区有一处房产,但因债务纠纷,已被银行查封冻结,该处房的真正《房屋产权证》早已被李金抵押在另一债权人手中。由于李金生意经营屡遭失败,现在已债台高筑。经过多日秘密跟踪侦查,民警在东丽区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金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金,男,48岁,本市人,对其以假房本骗取借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他为顺利借到钱,通过非法途径制作了一个假《房屋产权证》,以骗取受害人信任。现李金因涉嫌诈骗已被河西警方刑事拘留。(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