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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廖先生交了1万元购房定金后,售楼人员竟开出一张35万余元的发票。可廖先生交付首付款10万余元后,对方又没开发票,导致廖先生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廖先生介绍,10月上旬在南湖某楼盘看中一套小户型现房,面积43.04平方米,总价35.2088万元。当月25日,他在售楼部交了定金1万元,对方开具了一张发票。4天后,廖先生按约定办好申请房贷的相关证明,并交了首付款10.2088万元及公共维修基金3142元,但售楼人员称,当日财务人员没上班,不能开发票。10月30日,廖先生前往指定银行办理房贷。在审核材料时,银行工作人员称,购房人没有首付款发票,无法办理贷款。
此时,银行工作人员看了看廖先生的定金发票,开玩笑说:“你的款都交齐了啊,还办什么贷款?!”廖先生这才发现,定金发票上,开具的金额竟是35.2088万元。
11月2日,廖先生来到售楼部,请求更改发票并补齐首付款发票。但对方工作人员却让廖先生留下电话,回去等通知,廖先生很恼火。
昨日,记者来到该售楼部。其财务人员表示,廖先生过来后,可随时办理发票更改手续。(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