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2-11-09 19:12
 

  各区、县房管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使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对居住型公寓类房屋减少合同纠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型公寓)》示范文本,并于2012年11月12日启用。

  查看《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型公寓)》示范文本,请点击此处>>>

稿源: 天津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 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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