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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驱散疑云
2002年4月3日,鉴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中“人情地”、“条子地”屡见不鲜,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国土资源部通过并公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该规定已于同年7月1日实施,后又于2007年进行修改,并沿用至今。
根据该《规定》,“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同时,“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令人遗憾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并未普照在土地“招、拍、挂”的每一个角落。10年来,各种以“招、拍、挂”之名行暗箱操作、量身定制、协议转让之实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并不鲜见,并不时见诸报端。
我们认为,土地出让过程中出现的这种状况,严重伤害了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
从效率上来说,仅单一市场主体参与的协议转让与众多市场主体参与的“招、拍、挂”相比,不易发挥出土地的最大效益,违背市场经济下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而且,由于没有其他市场主体的竞争,协议转让的地价往往低于市场价,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全体纳税人的利益。
三江口“黄金宝地”设置超高门槛、低价挂牌一事也被业内人士质疑其涉嫌“量身定制”。
11月30日,绿地集团[简介最新动态]官方网站(以下简称“绿地官网”)发布信息称:“11月28日,绿地集团成功获取宁波江北大道以西滨江地块,总用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滨江中高端住宅及综合性景观商业体。同时,还与宁波市就投资打造市中心超高层城市综合体项目签署项目协议。”“绿地官网”称根据协议,“宁波市中心超高层城市综合体项目位于核心滨水区,东至人民路、西至大庆南路,地理位置尤为优越,总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28.2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幢高度240米、两幢高度120米的超高层地标建筑。”
而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显示,桃渡路1#-4#地块“位于江北核心区,东至人民路和玛瑙路、西至大庆南路”,出让面积为36752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82510.5平方米,建筑限高为100-240米。
虽然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对《现代金报》记者“会不会导致最后只有一两家开发商低价成交?”的追问三缄其口,不愿正面回应,但我们通过对比上述信息,不难看出,“绿地官网”号称通过“协议”“成功获取”的地块,正是“桃渡路1#-4#地块”,两者在地理位置、出让面积、建筑面积、限高方面无不合辙。
由于上述情况的客观存在,房产业界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
阳光是疑云的天敌。我们认为,有关部门还是及早回应业内关切为好。黄小孺
□记者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