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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湖北同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惠公司)的总经理柯重振带领员工,将两幅锦旗送给大冶市公安局,他拉着局长刘元喜的手,一再表示感谢。同日,大冶警方将追回的280万元赃款全部退给了同惠公司。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设计这场骗局的是费翔的前经纪人宫某。
楼盘推广“喜遇”明星演唱会
2010年上半年,同惠公司在大冶开发了一处大型楼盘,为了楼盘的推广,柯重振绞尽脑汁。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北京艺海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海公司)总经理宫某。
得知柯重振的烦恼后,宫某提议,由他策划举办一场天王天后演唱会,邀请周杰伦、张惠妹、费玉清等大牌明星前来演出,整个演唱会将以柯重振的楼盘冠名。
宫某说,这场演唱会由其公司操作,柯重振前期投入280万元启动资金,用演唱会的门票收入全额返还,但同惠公司需要购买20万元的门票。柯重振半信半疑。宫某当即邀请柯重振前往辽宁省铁岭市,现场观看张惠妹的演唱会,声称该演唱会是其公司操办的,还称其名下有一个文化传媒公司,实力非常雄厚。
信以为真的柯重振,次日和宫某签订了合同,于2010年10月8日将280万元汇入了艺海公司账户。双方约定,于2010年11月8日在黄石体育场举办2010年天王天后演唱会。
嫌犯曾任费翔经纪人十余年
在快到演唱会约定时间时,宫某突然声称时间太紧,要求延后。正好自己的楼盘也尚未开盘,柯重振答应了,可此后演唱会开演时间一拖再拖。他要求宫某退还投资款,可宫某后来电话也不接了。柯重振派人到北京找宫某,对方避而不见。
柯重振上网搜索宫某信息,意外发现此人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纠纷,还被判过刑。柯重振赶到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大冶市公安局迅速立案调查。根据警方调查,宫某,42岁,辽宁省普兰店市人,长期混迹于娱乐圈,曾经担任著名歌星费翔的经纪人十余年。宫某自称曾和周杰伦等大牌艺人合作多次。警方还获知,宫某在2008年5月14日因私刻中央电视台公章,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同时在湖南、重庆多地,也传宫某有演艺合同纠纷。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大冶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班进行侦查,半年内三赴北京,多次前往天津、大连、南京、湖南等地开展调查,于今年8月31日将嫌疑人宫某抓捕到案。
退赃又赔款只为从轻发落
宫某到案后拒不承认诈骗事实。他出示了与周杰伦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在文化部办理的批文,认为与同惠公司之间是一起经济纠纷。他还聘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其律师多次到湖北省公安厅和湖北省检察院投诉,控告大冶警方越权插手经济纠纷。
然而,大冶警方通过前期细致的工作查实:在和同惠公司签订合同,收到支付的巨款后,北京艺海公司确实和周杰伦的经纪人签订了一份演出合约,其中明确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三天之内,先行支付95万元,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周杰伦的经纪人证实,在合同签订后,虽经催促,艺海公司未如约支付定金,合同已经无效。
警方还查实,艺海公司使用伪造周杰伦等艺人签名的演出同意书,向文化部骗取了演出许可证。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宫某在一个月内,将同惠公司汇入的280万元,连同其公司账户资金汇入了其母亲的账户。
得知警方的调查结果后,宫某聘请的律师放弃了代理诉讼。
随后办案民警赶赴大连,在当地银行配合下,依法冻结了宫某的存款600万元。为了寻求同惠公司的谅解,获得法院的从轻判决,宫某将280万元如数退还给了同惠公司,另外赔偿同惠公司损失1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宫某已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