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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房者过户办理房产证时,无须自行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示称,为避免限购政策带来不便,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记申请时一并审核购房者家庭住房情况,无须购房人自行提供。
广州市自2010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政策,此后到房产档案窗口办理出示个人或家庭房产证明的市民络绎不绝,经常需要排队办理,且办件都需收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近日,有购房人反映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一手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要求购房人必须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住房交易手续。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称,为避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给购房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带来不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一手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交易登记办理程序和受理资料基本保持不变;对于购房人家庭的住房情况,由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屋交易登记申请时一并审核,无须购房人自行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业内人士透露,这并不意味着住房情况证明“无用武之地”了,市民购房办理贷款等业务时还是要提供个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在交易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房地产交易监督电话(8333471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