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公布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项目及实施单位名单,连云港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创新试点城市。
近期,连云港市区开展了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向符合条件的300户购房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由保障对象从市场自行选购普通商品住房,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政府和货币补贴对象按照出资份额实行共有产权。(赵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