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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向“代办机构”付出一定的“服务费”,按照最低额度补齐社保,即可获得北京市的购房资格。如今这一漏洞被堵上。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今天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同时重申,非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上午追访补缴社保仍可办理
只要按年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并且按照每月最低额度补缴社保金,就可通过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补满北京5年社保,获得购房资格。记者上午联系了几家类似的公司,相关人员仍表示可补缴社保金,但也有“消息灵通”人士“提醒”:补缴也不能购房了。
“我能给你办,但今天开始已不能买房了。”一家从事社保补缴“机构”的联系人称。据了解,非京籍人士需向这些“灰色业务”的公司或个人缴纳社保金以及“服务费”。一般社保金都是按照“每月900元”的最低额度缴纳,“服务费”则是根据补缴时长收取。
记者获悉,“服务费”便宜的每年收取千元左右,贵的能上万。只需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即可,甚至无需在京工作过。
官方解读不认可社保补缴保障正常购房需求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申和明确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北京不断完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的一项举措。
认定标准更加细化、明确,有利于家庭判断自身是否满足“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同时,对审核中不再认可社保补缴,也有利于保障正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购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数不法机构和个人以此非法获利。
同时,要严格按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如实申报情况,如实提交审核材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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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购房比例
仅占5%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2月17日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
目前,全市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这次北京重申和明确购房资格审核中“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完善购房资格审核、细化政策规定的一项常规举措,并不意味着政策调整。
从数据上看,以缴纳社保条件购房的家庭在全市购房家庭的占比仅为约5%,对市场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