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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陈珮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和平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于日前启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对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是《公务员法》的规定,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行政能力、政治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对公务员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工作将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搞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主要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内容;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确定上贯彻“两个倾斜”的方针,一是要向为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倾斜;二是要向平时德才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倾斜。
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要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要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充分发挥考核在激励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依据,促进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升。经审核备案后,各单位应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奖励,通过年度考核,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和促进广大公务员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和平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