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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网讯(记者韩芳)城乡差距并未阻隔他们对爱情的执着,一对小情侣原本相约2013年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女子出钱购置新房,男子攒钱进行装修,新房也在紧张布置中。怎料他们三年爱情却因此遭遇巨大挑战。面对男友的斤斤计较,父亲的严厉呵斥,她应当如何抉择?
昨日,家住荆州区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和男友准备近期领取结婚证,但他们的感情却在房产分配的环节上出现了问题。原来,陈女士的家在荆州,男友却居住在监利农村。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陈女士的父亲可没少操心。10月,他用40多万元钱的积蓄购置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作为女儿和未来女婿的新房,装修的事情便理所当然地落在了陈女士男友的头上,他因此花费7万元钱。17日,男友突然对陈女士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的要求,让她证明房屋属双方共有财产。陈女士及家人自然不同意,请记者帮忙打听房屋是否有男友的份额?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毅。他表示,此房是陈女士婚前所有,因此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子装修仅仅属于房屋添附物,与房屋产权无关。如果他们以后离婚,她应给予男方房屋装修残值作为补偿。(荆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倩倩)